他们通过抢票软件
非法获取大量鼓浪屿轮渡船票
再加价转卖给旅行社和个体商户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今日
厦门公安发布了
五年来第一起
全链条打击倒卖船票刑事案件
涉案金额达1500万元!
倒卖船票涉案高达1500万
嫌疑人全部依法刑拘
厦门警方
于近期在工作中敏锐发现
我市存在一倒卖鼓浪屿船票的犯罪链条
厦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立即抽调民警成立专案组,对相关可疑线索逐一过筛、研判分析。
由于该类犯罪过程隐蔽,加上我市游客众多,人员流动性大,导致案件一时陷入僵局。但专案组民警并未放弃,而是利用周末、节假日等时间,主动加强走访摸排,对全市旅游市场挨家挨户排查,反复比对梳理可疑人员。经过半个月的不懈努力,专案组民警终于锁定了犯罪团伙,并进一步厘清了涉案团伙结构、作案手法,及时固定了相关犯罪证据,确保案件打深打透。
办案民警研判案情,制定抓捕方案
因涉案人员频繁活动于漳州、厦门之间,给案件收网带来了不小困难。为了避免更多游客遭受经济损失,专案组决定立即组织抓捕,组织15名民警于8月7日连夜集合,星夜奔赴漳州。
8月8日凌晨,在统一指挥下,各抓捕组 同时在漳州东山县、漳浦县和厦门翔安区等三地展开抓捕,一举摧毁了以沈某森(男,29岁,福建东山人)为首的倒卖鼓浪屿船票犯罪团伙,所有5名涉案人员悉数落网。
经查
该团伙为牟取暴利
通过抢票软件
非法获取大量鼓浪屿轮渡船票
后加价转卖给旅行社和个体商户
累计倒卖船票30万余张
涉案金额超1500万元
目前
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
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
今天上午
厦门公安发布我市公安机关
夏季行动以来的工作成效
其中包括
首次系统性打击劳务用工类黑恶犯罪
↓↓↓
厦门警方连续捣毁
9个“假民工”敲诈勒索犯罪团伙
今年1月,厦门翔安区某工地的施工班组长侯先生报警称, 在网上招聘的王某等四名电焊师傅,到达工地后才表示没有任何施工技能,却仍要求以原先约定好的薪资待遇予以聘用。
在侯先生表示不予聘用后,采用 在施工现场辱骂吵闹、滞留滋事等方式,强行要求赔偿路费、伙食费等损失。 出警民警到场后,王某等人以“农民工维权”为由,继续对侯先生进行施压,不愿接受民警的现场劝解。
最终,侯先生为减小负面影响,恢复施工秩序,向王某等四人每人支付了1800元作为赔偿。
该警情从表面上看属于劳资纠纷,但经过警方进一步的警情排查,并回访涉事单位, 发现多起类似的务工人员闹事警情。 警方迅速组织开展调查,从中梳理发现 多个假借农民工应聘之名,针对施工单位实施敲诈勒索的“假民工”犯罪团伙。
他们是何套路?
在此类犯罪中,嫌疑人 通过网络招工平台或手机APP联系招工方假意应聘 ,并在初步联络中故意隐瞒身份、人数、工作能力,诱骗招工方做出口头用工承诺。抵达工作地后,犯罪团伙 找借口恶意找茬滋事,迫使招工方不予聘用,再以“农民工维权”为托词,采用滞留滋扰、纠缠哄闹、恐吓威胁等手段 ,凭借事先准备好的“假车票”“假发票”,向招工方强索车马费、伙食费等款项,有些团伙甚至在一日之内流窜3个地市,连续以相同手段向4个工地勒索“赔款”。
经进一步研判分析发现,此类犯罪是一种新型涉工程领域黑恶犯罪,呈现“蜂窝式”作案特点,犯罪团伙多以一至二名组织者为核心,流窜全国各地“招兵买马”,临时纠集老乡、工友共同作案,几日后即解散转移,异地重组,直接侵害对象多是文化水平较低、风险辨识能力有限的小包工头。
各团伙间纠合交叉特点显著,正在形成群体性、地域性的蔓延趋势。 相较于传统侵害工程的地方“宗族性”黑恶犯罪,此类犯罪以“农民工维权”“劳务纠纷”为掩护,更加隐蔽和具有欺骗性 ,即便公安机关或劳务部门介入处置,由于嫌疑人众口一词,职能部门也难以快速准确定性。而工程项目对于欠薪“一刀切”式的处理方式,导致被害人最终往往为减小影响,被迫花钱消灾,息事宁人。该犯罪的特殊性致使犯罪团伙屡次作案得手,涉案团伙不断裂变蔓延。
经过两个多月的深挖研判和回访摸排,9个全国流窜作案的“假民工”敲诈勒索团伙逐渐浮出水面,作案地涉及浙江、福建、江西、广东、广西、云南等多个省份。其中,6个犯罪团伙在行动前已被我市警方陆续打掉。
8月3日,刑侦支队会同集美分局出动85名警力,分别在宁夏、安徽、陕西、江苏等多个省份同步开展收网行动, 又打掉了3个“假民工”敲诈勒索团伙,一举抓获马某平(男,38岁,宁夏同心人)、管某林(男,36岁,宁夏固原人)、姜某江(男,38岁,江西玉山人)等多个犯罪团伙首要人员。 其中,经过近10小时蹲守、在动车上抓获的 翁某林(男,48岁,浙江衢州人)等3名犯罪嫌疑人 ,当日已与汕头市某工地达成用工约定,正乘坐动车前往准备实施敲诈勒索。目前,首批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已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执行逮捕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警方抓捕犯罪嫌疑人
警方抓捕犯罪嫌疑人
警方抓捕犯罪嫌疑人
厦门警方提醒:
建设单位、施工班组在招工中务必提高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,通过网络渠道招工时务必核实对方人员情况和身份信息,对应聘人数、人员技能、路费开销的细项应予以明确,尤其对应聘不成而产生费用的承担方式要有明确约定。
此外,在正式形成劳务关系前,妥善保存与对方沟通、协商相关事项的证据,如遇到疑似“假民工”敲诈勒索的情况,及时拨打110进行报警。
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
记者:柯恺筠